《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剧本娱乐行业快速发展,在丰富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良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文化和旅游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在总结上海等地探索剧本娱乐监管的实践基础上,在内容监管、未成年人保护、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充分论证剧本娱乐套用传统娱乐场所相关管理制度的利弊和可行性,拟定剧本娱乐为有别于娱乐场所的新业态,宜根据行业特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在不设行政许可的背景下进行监管,拟定两步走的管理思路。
第一步,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管理政策,将剧本娱乐新业态纳入监管视野,划出监管底线红线,明确部门职责和监管边界。第二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监管措施,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制定剧本娱乐管理部门规章,进一步加强文化内容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一是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部门规章条款;二是将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尚未规范的问题,以部门规章予以约束,进一步完善管理政策;三是设置违规行为处罚条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以下简称五部委通知),设置一年的政策过渡期,给新业态留足发展空间,为规范剧本娱乐市场提供了政策依据。会同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指导行业协会制定了《剧本娱乐活动适龄提示指引(试行)》《文化娱乐行业内容自审规范》,并部署处置了一批内容违规剧本,进一步推动五部委通知的落地实施。但是,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五部委通知属于规范性文件,不能设置行政处罚条款,对有些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震慑力。
二、《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暂行规定》秉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推动剧本娱乐行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暂行规定》共分六章、三十五条,涉及总则、内容管理与未成年人保护、剧本与场所备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一)明确剧本娱乐定义和分类。《暂行规定》第二条明确剧本娱乐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经营单位通过现场组织消费者扮演剧本角色或者解谜特定场景等方式开展的文化娱乐活动,并借鉴有关行业的提法,将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分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和非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以实施分类管理。
(二)设置内容监管“十不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行业特点,《暂行规定》在第五条设置了剧本娱乐活动内容监管“十不准”。
(三)设置鼓励引导方向。《暂行规定》在第六条设置了鼓励和支持剧本娱乐创作生产的八个方面,包括讴歌中国共产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第二十一条建立国家剧本娱乐重点项目名录,组织实施服务等级评定,以推动剧本娱乐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条款。《暂行规定》将五部委通知规定的适龄提示、限制时间等措施上升为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等有关条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增设“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参与剧本娱乐活动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等条款,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五)建立内容自审制度。根据五部委通知不设置行政审批但强化主体责任、宽进严管的思路,《暂行规定》将五部委通知的内容自审制度上升为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为强化落实剧本娱乐内容自审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剧本娱乐活动应当使用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已备案的剧本,将备案作为内容已自审的标志。
(六)建立专家评审制度。《暂行规定》在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引入专家评审制度,解决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剧本娱乐经营单位缺乏专业审核能力的问题。企业可以自行聘用具有一定审核专业能力的专家,政府部门不强制指定专家。为避免专家不履职尽责,《暂行规定》采取信用监管的方式,明确退出机制,但企业可重新聘用其他专家。为解决部分企业缺乏适合专家人选问题,文化和旅游部可以建立全国剧本娱乐内容审核推荐专家名单,供企业选择使用。
(七)对剧本实施源头备案管理。为加强剧本源头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应当将剧本有关信息报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五部委通知规定由经营场所备案剧本的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和试点地区做法,设置了相应的备案程序。
(八)加强平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平台交易剧本的创作生产主体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提供适龄范围、备案编号或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在平台页面上明示;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上述信息予以核验,在事前环节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九)强化监管措施。《暂行规定》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建立全国剧本娱乐违禁清单、信用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新型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
(十)设置行政处罚条款。《暂行规定》在第五章设置了八项处罚措施,为行政处罚提供了依据,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