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积极探索分级分类管理 |
随着各类文化市场主体特别是网络文化市场的迅速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大量涌现,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线长与管理力量不足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传统管理理念、模式和方法与之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创新管理方式、丰富管理手段。
如何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更精准、有效,更具针对性?针对新的管理要求,文化部通过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大数据分析,致力于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模式。近日,围绕分级分类管理模式的建立,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深入多地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了管理部门、执法机构、行业协会、经营者代表和消费者等各方意见。
创新监管方式 试点黑名单管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此后,国务院出台文件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提出要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丰富方式手段,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指导方针和政策意见推动下,文化部切实响应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持续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印发《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发布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监管更加高效,进一步激发了文化市场的内生发展动力。
依据《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河北、天津、上海、浙江、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九省区市开展了文化市场经营主体黑名单管理试点工作。据了解,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分为三类:具有严重违法情形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具有一般违法情形的经营主体列入警示名单;受到各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表彰和奖励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列入红名单,其在市场监管、政策试点、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评先评优等方面将给予支持。
“通过黑名单管理,文化部联合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对经营主体匹配相应的监管制度,实际上提高了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的违法成本,有利于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已成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的基本制度,成为文化部简政放权,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
而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正是通过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分级管理、评星定级、分类监管、动态升降”的管理新机制,不断健全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制度,构建文化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从而达到文化市场的“良治”状态。
结合实际 先行先试
在文化部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监管方式持续改革的同时,近年来,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也在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新方法,增强管理执法的针对性,并取得较好成效。
据介绍,河南省对全省1万余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信用评定并向社会公布,其纳入管理场所数量之多、管理层面之高,成为省级文化部门推动分级分类管理的典型;广东省中山市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发行等按照绿、黄、红三个等级进行分级评定和管理,并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从规范经营、安全经营、文明经营三个方面,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分级评定和管理,电信企业对评级高的企业予以网络接入费用优惠;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按照六个等级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星级评定,联合公安、工商、卫生部门共同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从规范经营、文明经营、卫生经营、安全经营、特色经营五个方面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星级评定,分类监管,动态升级,并对星级高的企业予以文化发展项目资金扶持,2015年,该区文化市场新增社会投资近亿元……对此,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有利于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专题调研组在山东省沂南县实地考察时,一位业主告诉随行的记者,自施行分级分类管理以来,当地文化市场有了很大改观,重新树立了形象。沂南县政协委员付振明表示,2010年以前,群众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一直存在很大意见。近年来,随着当地文化执法部门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方式,监管效果明显提升,得到群众认可和好评。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局长邹元平表示,沂南文化市场“星级动态监管”制度实施以来,沂南文化执法局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采取惩教结合的方式,“对存在严重违规问题、拒不配合监管的经营业户,坚决采取停业整顿、中断网络、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等方式,让其为违规行为付出相应代价,同时也警示、教育了其他经营业户;对一直坚守依法经营的典型则进行表彰。通过召开培训会、座谈会、通气会等多种形式,倾听经营户的心声,认真分析业户经营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并协助解决,服务型政府的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邹元平说。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相关负责人在实地调研后评价说,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不仅消除了文化执法工作者与业主之间的隔阂,其意在监督而非处罚的创新管理方式,也大大促进了行业良性发展。
分级分类 合力监管
在深入了解各地的创新实践和经验后,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普适性,体现了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发展的作用,为优化文化市场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对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成效,各地文化执法部门一致表示,以文化市场“星级动态监管”为内容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推进,有效促进了文化经营单位优胜劣汰和转型升级,文化市场活力进一步迸发;强化了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行业协会参与意识,充分发挥了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文化市场经营者文明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提高了执法公信力,极大地缓解了基层文化市场点多面广任务重与执法力量不相适应的矛盾,进一步提升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效率,实现了文化市场管理执法的科学规范、优质高效。
在肯定各地实践经验的同时,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调研发现,各地的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各有特色,虽然目前还难以归纳出统一的实施标准,但都在文化市场管理中实现了集中力量解决难点、重点问题的作用,同时加强了各职能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其工作理念值得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中推广。
“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的目的在于,要以服务的姿态促进各地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为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人强调,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需要和其他管理方式有效配合,形成“组合拳”,才能构成有效的“共治”管理格局。这其中,政企配合、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三方面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