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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新闻
中国文化娱乐行业成立释放行业利好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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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15 来源: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
  11月15日,由民政部、文化部批准,万达、腾讯、网易、小米、温莎、世宇等上百家国内知名文化娱乐企业发起成立的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在中国国家图书馆召开成立大会,文化部副
部长项兆伦以及民政部、公安部等政府领导出席会议。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是文化娱乐领域全国性社团组织,会员横跨歌舞娱乐、游戏娱乐、家庭娱乐、地方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展会、娱
乐行业技术内容服务等多个业态。

一、我国文化娱乐行业主要业态

(一)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的发展始终贯穿我国文化娱乐行业发展历史,是行业中最传统、最有代表性的业态。去KTV唱歌、去游戏场所打游戏已经成为许多家人朋友聚会的第一选择。老年人、企业白领、

学生、打工仔,无论开心或者不开心,人们都会选择去KTV释放情绪,家长也乐意带着孩子去游戏场所亲子互动。
  据文化部2014中国文化统计显示,截止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娱乐场所89652 家,从业人员835658 人,营业总收入达到884.2 亿元,利润总额208.6亿元。与娱乐场所最高峰时期相比,
数量下降30%-50%,但是营业收入却呈上扬态势。娱乐行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特色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传统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企业在转型中求发展,市场主体、经营模式多样化,跨
界融合求创新,使传统行业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形成了一批引领行业的全国性连锁娱乐场所经营企业。

(二)互联网游戏

  互联网游戏引领了娱乐行业发展的新风潮,迅速改变了中国人延续了数十年的生活方式,网游、社交游戏成为影响国人,特别是青年人生活的主题词。据统计,2013年中国整个游戏行业
的生产经营总收入约为1230亿元人民币,网络游戏的经营收入约占整个游戏产业产值的52.8%,比2012年增收124.23亿元。

(三)移动互联网游戏
  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移动互联网游戏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的普及,以其高频率、高黏性的特点成为了文化娱乐行业的新贵,拿着手机、IPAD玩游戏已经成为都市人每天
生活的常态,《愤怒的小鸟》、《捕鱼达人》等游戏成为了全世界数亿游戏玩家追捧的热点。2011-2012年,中国智能终端用户规模剧增,移动游戏用户规模也随之大幅增长,形成了庞大的智
能用户规模。进入到App Store时代,应用商店模式改变了整个移动游戏的产业结构,整个行业变得更开放了,许多产业环节被替代,形成了新的游戏规则。2013年智能移动游戏市场收入爆
发。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是2012年收入的2.5倍以上,约占整个游戏产业产值的8%强。可以预见,科技的进步和应用将使得移动互联网游戏在游戏产业的比重进一步增大。

(四)家庭娱乐

  由于2000年国家对游戏机行业采取严格管控的政策,加上歌舞娱乐场所以及VOD技术的快速发展,家庭娱乐市场形成了断代局面。上世纪90年代风靡全国的家庭游戏机、掌机、家用点唱机在内地市场迅速消亡。这种现象客观上加速了网络游戏的发展,也为家庭娱乐的发展积攒了巨大的空间。近两年,已经沉淀10余年的国内家庭娱乐市场随着政策的逐步松绑也慢慢复苏。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正式挂牌,微软、索尼等国外游戏航母企业迅速布局中国家庭娱乐市场,小米、联想等众多国内企业也紧盯家庭娱乐这块蛋糕,主流VOD设备商研发的家用KTV设备开始在市场试水。一系列现象表明,家庭娱乐将在成为一些企业激烈争夺的重要领域。

(五)娱乐技术内容服务商

  娱乐技术内容服务行业一直以来都不为大多数人所注意,比如为歌舞娱乐行业提供点播技术服务的VOD商,为游戏行业开发游戏产品的制作团队等。由于这个行业最初发展的定位偏重技术服务,使得他们并不直接生产文化产品,也不搭建运营服务平台。随着市场份额的集中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这类企业已经逐步转型,慢慢发展成文化娱乐行业重要的生产、推广渠道,并为互联网技术在传统娱乐行业的应用提供了技术对接平台。

二、文化娱乐行业发展的制约性问题和解决路径

  尽管我国文化娱乐行业前景良好,市场巨大,发展环境也日趋完善,经过三十年的发展,行业进入结构性调整周期,需要开辟多元盈利途径,形成产业集群效益,同时也面临提升形象、转变观念,创新经营模式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行业形象亟需提升。

  对于文化娱乐行业而言,形象始终是左右行业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的风向标。在改革开放初期至九十年代末,随着经济搞活、市场放开、观念解放,人们的文化娱乐需求极度增强。这一时期,文化娱乐生活不再是洪水猛兽,满街随处可见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文化娱乐市场快速发展。由于部分经营者急功近利,一些违法现象在娱乐场所逐渐蔓延,到了九十年代末,二十一世纪初期,娱乐场所几乎已经成了“黄赌毒”的代名词,这也促使国家加大了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由于形象受到负面影响,导致文化娱乐行业遭遇了发展过程中最冷酷的严冬,政策限制行业发展,众多场所关门歇业,资本撤出市场,这一影响甚至一直延续至今。如何转变行业形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了解文化娱乐行业,这也是摆在行业面前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二)需要转变观念,创新经营模式

  传统文化娱乐行业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后,已经步履蹒跚。一方面市场极度饱和、经营利润微薄,另一方面互联网行业、金融资本对传统娱乐行业冲击巨大。以唱吧、9158等企业正在布局进入线下KTV市场为例,这些企业针对线下娱乐场所的开业规划都在数百甚至上千家,这是传统娱乐场所经营者所不敢想象也无力实现的。互联网企业依靠资金、技术、经营理念、人才等多方面的优势,势必会给传统娱乐行业经营机构带来颠覆性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下,行业需要正视现实,主动求变,才能将挑战变为机遇。一些全国性连锁娱乐场所经营企业则认识到了这样的问题,通过转变观念、创新经营模式、积极寻求跨界合作,重新进行市场布局,抢占发展先机。

(三)缺乏统一的技术、服务标准

  国内文化娱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之所以遇到发展瓶颈,行业形象之所以急需提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形成全行业共同遵守的统一的技术、服务标准。“散、小、乱、差”的经营场所以及“投机”经营者不仅搅乱了市场,也败坏了行业名声。部分投资人盲目入市,匆匆退市的行为,使得大多金融资本更多的是选择对文化娱乐行业进行观望。只有在行业内建立科学、统一的技术、服务标准,建立合理的准入、退出机制,并且有专门机构监督实施,才能为文化娱乐行业的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四)需要全国性文化娱乐行业组织

  我国文化娱乐行业经营机构目前仍处于单打独斗的模式,在面对需要行业集体发声的问题时,无法形成统一的行业意见。这不仅无法有效保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也阻碍文化娱乐行业全国性标准、规范的建立和实施,影响了政府部门对行业管理和引导的效果。同时,文化娱乐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行业的转型升级、跨界发展,都需要全国性行业组织协调规划。因此,全国性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的成立迫在眉睫,也被全行业从业人员和政府主管部门寄予了厚望。特别是公安部此次对于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工作的支持,对文化娱乐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全国共有文化娱乐行业协会30余家。除由文化部主管,刚刚成立的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外,上海、天津、福建、安徽、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协会,另外还有20余家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区、县成立了协会。地方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为协助政府监督、管理、宣传、引导文化娱乐行业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行业合法权益已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成立全国性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的重要意义

  文化娱乐市场行业协会是联接文化娱乐市场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的服务性组织,是沟通政府、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大力发展文化娱乐市场行业协会,对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构建富有活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促进政府加快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市场之间的关系

  促使政府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将不属于职能范围的大量做不好也管不了的事务性工作交给行业协会;将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交给行业协会的交给行业协会。这样一方面可减轻政府负担,另一方面可增强行业协会行业内的权威与公信力。比如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一些文化产品内容审查、标准化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评级、行业发展报告等工作交由相关的行业协会执行。如日本的电影审查,走过了一条由政府主导审查向行业协会主导审查演变的过程,结果并没有导致混乱,而是大大推动了日本电影业的健康发展。日本影协下设的电影伦理管理委员会负责电影审查,每年约审查500部电影。凡未经该机构审查的作品,一律不能在影院公映。因此,日本的文化企业很看重行业协会,不仅积极参加,而且遵守行规。

(二)促进文化娱乐行业行业转型升级

  从文化娱乐行业发展来看,我国文化娱乐行业正面临转型升级的极佳机遇。娱乐场所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特色化趋势明显,娱乐场所与互联网、旅游、综合商业设施、体育等各个领域积极融合,扭转了行业杂乱弱小、秩序混乱的局面,如万达集团开创的文化娱乐综合体模式;丽江、凤凰古城对演艺类酒吧一条街进行整体规划;成都市以娱乐场所聚集区为主打造“文化超市”等,合理科学的场所布局,对地方文化、经济和社会效益形成拉动效应。从文化娱乐产品来看,更加丰富多元,生产能力大幅提升。从娱乐消费模式来看,大众消费需求日益突出,娱乐行业形象得到很大提升,如长沙开展的“万名市民免费进歌厅”活动,向环保工人赠送歌舞娱乐场所消费卷,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应。

(三)有利于提升娱乐行业形象,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加强整个行业的组织、自律、协调、服务和指导

  以歌舞娱乐场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例,如何在科学有效地保护音乐权利人著作权的基础上,维护歌舞娱乐行业的合法权益,已成为行业亟待解决的课题。由于之前歌舞娱乐行业没有全国性的协会,使得场所在与各种版权地理机构沟通时,处于分散无力的状态,不仅没能有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加上与社会各方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也使得行业形象受到极大负面影响。中国文化娱乐业行业协会的成立,既为集中解决行业面临的实际问题提供了沟通的平台,也有利于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权、自律、跨界合作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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