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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新闻
文化部部长雒树刚访港:让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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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2-03 来源:

  12月6-7日,文化部部长雒树刚访问香港,出席“亚洲文化合作论坛2015”,并与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共同见证签署《内地与香港特区2016-2018年文化交流与合作执行计划》。

  本届论坛以“社会支持无界,文化发展无限”为主题,邀请来自泰国、老挝、新加坡、缅甸、柬埔寨、韩国、日本等国家政府文化部门负责人与会。香港民政事务局、康文署主要文化官员和香港各大艺术院团的负责人等近百人也一同出席了本次论坛。雒树刚在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指出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是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途径,并介绍了中国在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完善扶持政策、创造公平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的经验。在论坛问答环节,雒树刚对“十三五”规划《建议》有关问题作出了回答。雒树刚表示,这是今后五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文化部将在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繁荣文化艺术创作、构建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他特别表示,香港中西文化荟萃,在文化运作模式、市场体系、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内地互补性强,希望香港发挥独特优势,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发挥更大作用,与内地共同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论坛期间,雒树刚与泰国文化部长、老挝新闻、文化与旅游部副部长等与会代表会谈交流。

  论坛结束后,雒树刚与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女士会晤,就进一步提升内地与香港文化交流与合作水平进行了深入探讨。在雒树刚部长与林郑月娥司长的共同见证下,文化部港澳台办主任谢金英与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签署了《内地与香港特区2016-2018年文化交流与合作执行计划》。该计划在《内地与香港特区更紧密文化关系安排协议书》框架下,为内地与香港在未来3年文化领域内的定期磋商、人员交流、品牌项目、机构合作等内容作出了规划,是双方加强文化合作机制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访港期间,雒树刚还拜会了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主任张晓明。

在“亚洲文化合作论坛2015”上的演讲

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 雒树刚

2015年12月7日

  尊敬的各位部长、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很高兴应邀来到香港,通过亚洲文化合作论坛这个平台,就我们共同关注的文化发展问题进行研讨。在此,我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亚洲文化发展与合作所作的贡献表示敬意,对民政事务局刘江华局长及各位同仁为组织论坛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本次论坛以“社会参与无界,文化发展无限”为题,意义重大。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是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途径。在中国内地,参与文化建设的社会力量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机构、社区组织、公民个人等。他们积极参与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逐步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发展态势令人欣喜。

——国有文化企业释放活力。原有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着力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经营活力得到激发,竞争力和影响力得到增强。

——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国有文艺表演团体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公共文化机构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发展活力不断提升。

——民办文化机构大量涌现。截至2014年底,内地共有非国有博物馆982家。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有8000多家,2014年共演出103.17万场,占内地演出总场次的85%以上。

——文化类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有力。内地文化社会组织涉及绘画、书法、文化遗产保护等10多个门类,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文化行业协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快。博物馆、文化馆、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等领域都成立了行业协会,自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文化志愿服务蓬勃开展。全国一半以上的省(区、市)、近百个地级市成立了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组建服务队上万支,在册志愿者达百万以上。

——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热情高涨。文化企业数量不断增长,上海、广东、云南等多个省市民营文化企业数量占比已过半数。

  可以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文化建设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活力正在积极迸发。在这过程中,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在重大决策中多次作出部署,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在此与大家分享。

  一是深化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推动转企改制的国有文化单位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等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进而提高服务效益、实现公益目标。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用好税收杠杆,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赞助文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在《公益事业捐赠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此作出了增值税、所得税、关税等税收优惠的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国有或民营、单位或个人都可以申请资质;出台做好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加大购买力度,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承接主体包括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非营利机构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出台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政策,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过去两年间累计支持文化产业融资项目近200个,总金额11.3亿元;出台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降低小微文化企业申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门槛,为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提供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服务。

  三是创造公平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文化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就是先领营业执照再办许可证,降低准入门槛,基本实现演出、娱乐动漫、游戏、艺术品等领域对境内资本的全方位、全过程开放。公平对待各类社会主体,在资金申请、项目申报、资格评定等方面,对国有和非国有主体一视同仁。今年新出台的《博物馆条例》规定,允许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

  四是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准入标准、行业动态、项目招标、产品和服务采购等信息。制定《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引导投资者正确判断形势,避免盲目投资。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专业培训和投融资对接平台。组织文化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展会,为其搭建进入国际文化市场平台等。

  五是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公开各类相关信息,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评选十大最具影响力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方式,表彰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典型,激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女士们、先生们,尽管我们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由于起步相对较晚,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理念还有待形成、大环境还需要进一步营造,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具体举措还有待创新。此次论坛为亚洲各国提供了一个研讨交流如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机会,相信通过这样坦诚的互动和沟通,在座的各位,包括我,都将得到新的灵感和启迪。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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